本文最初在2016-04-19发布在原始第一蟹网站上
今早〈2016年4月18日〉,大約九點十分左右,我的座車剛停在修女島CPE門口,準備將引擎熄火,帶兒子下車時,Virgin Radio〈FM 95.9〉突然傳來刺耳且震天響的警報聲響,我想Virgin Radio電台的撥放系統出錯了嗎?那個警報器響聲大得嚇人,我下意識就趕緊把廣播的開關扭掉,怕嚇到我兒子。
我丈夫卻搶先又把廣播打開,緊張地阻止我:「這是Amber Alert!讓我聽一下!」
我以為這大概是無聊的公告,不以為意,就下車帶兒子上二樓,送兒子上CPE。
等我獨個回車上後,我丈夫緊急報告說,剛剛的Amber Alert就是緊急發布一則訊息,要所有民眾幫忙協尋一個小女孩,原來加拿大安大略省有個年約四歲的小女孩被他爸爸強行帶走,母親緊急報案,要攔阻父親,營救小女孩。訊息裡公布父親和小女孩的外貌特徵,父親的車牌號碼等等。
原來這對夫妻已經離婚,大概是為了爭孩子的監護權或者是彼此起衝突〈加拿大媒體不像台灣媒體那麼噬血性,這些比較涉及雙方家長的隱私原因,都不會公布在媒體上,所以大眾通常無法得知的,這點很可取,才不會激起民眾的八卦慾望,最後就是全城都為了這則小新聞搞得烏煙瘴氣。〉父親憤而將孩子強行帶走,等於父親帶著女兒展開逃亡之旅。
順帶解釋一下,何謂「Amber Alert」,字面上的解釋是「黃色警戒」,這是加拿大的警察使用的緊急代號,意思就是「小孩失蹤」,小孩失蹤的原因很多,有些是run away〈離家出走〉、有些是被壞人姦殺或拐騙回家養大二十年〈很多國外瘋子綁架小孩不是為了贖金,而是為了想要「擁有孩子」,歹徒會把孩子關在地下室或密室裡,讓他與外界隔絕,把他當孩子兼寵物養大,有些更噁心的,就是把孩子當性奴隸在用,真是非常非常非常變態!〉有些則是被單親爸爸或媽媽強行帶走。
在美國最常見的案例,就是這些單親父母帶著孩子一路向南,逃亡到墨西哥,然後消失無蹤,小孩就一輩子在墨西哥養大,永遠不再入境美國,另一方生父或生母就再也看不到小孩了,這也就是為什麼像我們這些移民要帶孩子回台灣時,若只有父親或母親單獨一人,就必須帶著一張切結書,由沒同行的父親或母親親手寫下,聲明我知道且同意我孩子的父親〈或母親〉單獨帶孩子回台灣。
如果沒有這張切結書,加拿大或美國海關會把你攔下,理由是懷疑你偷偷把孩子帶走。
而今早發生的失蹤案例,據yahoo新聞報導,在報案後三小時,已經找回小女孩,原來父親一路開高速公路開了三小時,在渥太華市發生車禍,不得不停下來,警方趕到就逮捕他了。
你是否覺得奇怪,為什麼這些單親父母要強行帶走孩子呢?基本上,想看孩子的話,前夫或前妻應該不會反對,就算反對的話,國外不是都走法律路線嗎?上法院打官司應該就能爭取到吧!
是的!這些推測都是可能發生的,但是國外法律過程很費時。首先老外做事情已經比我們華人慢很多,再者,每次律師幫你進行這些程序,都要等法官同意,再發布下去,雙方律師才能動作。
舉個最簡單的例子,連「決定出庭的日子」都能讓人等到白了頭,等到花兒都謝了,因為得雙方律師的時間都能安排得上,通常雙方律師都是掛號信來、掛號信去地通知對方,加拿大郵政又是全球「出名的慢」,光是等雙邊律師都收到掛號信,可能又是三到四星期過去了,有時候大牌律師手邊的案子一大堆,也不會馬上幫你寄掛號信,你的案件可能就是「壓箱寶」,被壓在那堆檔案夾的最下面,你就得拿出極大的耐性慢慢等,一個小案子隨便打下來都要一兩年的時間。
以上,明白了加拿大的法律體系之顢頇後,我們就可以回過頭來揣摩一下案例中,這位父親的心情。
也許,他正在和前妻打官司,前妻的律師出了爛招,讓他覺得快全盤皆輸了!於是,狗急跳牆,憤而挺而走險。「偷帶小孩」的行為絕對錯誤,這位父親肯定也知道他的所做所為違法,為什麼他還要冒險去做呢?
「如得其情,哀矜而勿喜」,這箇中絕對有不為人道的苦衷與哀戚。
以下,容我再舉一個真實案例,向各位細細闡述這些單親父母所受的身心煎熬。
相信讀過我部落格的朋友,應該知道我進入Concordia大學前,曾在Centre Champlain讀過將近一年的法文課,在那裏我認識一位不錯的朋友Nita〈化名〉,她是美國佛羅里達來的西班牙後裔〈美國加州和佛羅里達的居民大部分都是拉丁裔,這和地緣以及美國歷史有關。但這篇文章已經篇幅算長,我改天再另闢一文向各位好好解釋這原由。〉
Nita在美國溫暖晴朗的佛羅里達州住得好好的,為何要來天寒地凍的魁北克?
原來她與前夫離婚,前夫搬到蒙特婁,她為了就近探望孩子,獨自搬到蒙特婁租屋,可是她法文一句都不會,無法找到工作,便來與我當同學,共同好好學習法文。
在台灣人狹隘的國際觀裡,肯定又會覺得:美國人應該比我這個亞洲人在蒙特婁混得好吧?
畢竟我這亞洲臉比較像外來種族,美國來的Nita看來就是白人,英文肯定比我流利。如果你這樣想,就大錯特錯了!
此地標焊的魁瓜〈魁北克當地人〉對我和Nita一視同仁,並非「疼愛有加」,而是「排擠有加」!會講英文又怎樣?在魁北克,你可得說法文啊!親愛的,明白魁北克之凶險吧!
我們兩個很快就相熟,大概皆為同一星座,且個性雷同,我們的友誼很快就發展成閨蜜。我這一路陪伴她,除了心疼之外,我更明白在國外當個單親父母的累,是比在自己國家累上「兩萬倍!」
Nita與前夫協議好,每週五晚上她可到前夫家的一樓中庭〈她能踏進的範圍只有到中庭,前夫不准她上樓,不想她探查前夫的家庭狀況,其實老外這種「你的、我的」都分得很清楚的概念,衍生出不少人與人相處的摩擦與仇恨,未必是好事!〉等待兩個孩子下樓,一直到週日晚上七點鐘,兩個孩子完全屬於Nita的。
這樣的方式其實很累,因為每到週二,Nita就開始對我說,她email給前夫,想約這週五幾點可過去接孩子,前夫已經不接她電話,說是前夫的律師建議前夫這樣做。於是他們總是email來、email去,有時候到週四晚上,都等不到前夫的半封回信,Nita於是變得焦慮不安,我的角色就是狗頭軍師兼安慰她。
總之,光是前夫與前妻每週協調換班時間,就已經生出這麼多煩惱了,更別提還有孩子教養的問題。
後來,她的一雙孩子又抱怨,週末只有媽媽陪他們,感覺很無聊!在爸爸家,還有哥哥和妹妹可以陪他們玩。她前夫總共結了三次婚,和前妻生了一個兒子,和Nita生了一兒一女,和現任妻子當時又生了一個兩歲小娃。
這樣的家庭組合光想就很複雜了,一個家裡的孩子們分別由三個媽媽生出,也許在以前的封建家庭這種方法行得通,但別忘了,我們可是現代民主資本社會,一夫一妻制是社會公定的一種制度,姑且不論這制度是否崩壞中,但至少檯面上的流轉方式是如此。
於是,我和我的兒女就在週末派上用場了!為了讓Nita的孩子有伴,外加我有車,Nita沒車,都是我週末開車帶著Nita和四個孩子遊山玩水、吃喝玩樂,故,我與Nita的孩子曾經接觸頻繁,對他們也有些基本的認識。
故事當然不會到此結束。
兩個月後, Nita又對我說,她一週只能陪孩子兩天,總覺得很愧疚,她想盡量把最好的給孩子,一定都把玩樂行程排得滿滿的,於是我不禁問:「你只負責陪她們玩?你會和他們談在『爸爸家』的事情嗎?」
Nita說:「會,可是我女兒最近怪怪的,她愈來愈不想和我聊她在那邊的生活。有一次我們一同搭地鐵,她居然在地鐵上對我說,『阿姨〈孩子的繼母〉說你都不認真找工作,所以你才無法把我們接過去住!』我都快氣死了!我向孩子解釋說,媽媽只有高中畢業,你爸爸有碩士畢業,阿姨有college畢業,他們又都會說法文,媽媽完全不說法文,條件比他們差,當然比較難找到工作啊!但你要相信媽媽,媽媽真的很盡力在試了!媽媽真的沒有偷懶!」我凝望Nita臉頰上的兩行淚,我感覺自己也有淚要掉下來……
有一晚,我躺在家中頂樓房間的床榻上,與 Nita徹夜煲電話粥,直到頭頂天窗的滿天星斗已退去,晨曦灑進第一道光,我們才收線,各自睡去。
當晚的80%對話都是Nita的哭泣聲,間雜她無力的對話。
「那天晚上八點多,我正想念我女兒時,我前夫居然打給我,我趕緊接起來,直覺告訴我,應該是我女兒打給我的,我前夫才不可能打給我!我接起來後,聽到我女兒喊我一聲媽媽,然後就沒有聲音了!我很緊張,叫了女兒好幾聲,都沒回應,突然就聽到她繼母的聲音,然後電話就被掛了!」
Nita泣不成聲,我光聽她的聲音,都能想像當天她的情緒有多慌張、氣急,「我又趕緊再打回去,接電話的是我前夫,他說女兒只是在玩電話,沒什麼大不了,我要求讓女兒聽電話,我前夫死都不肯!還警告我不要再打電話給他們,會擾亂他們的生活!接著馬上就掛我電話!」
「我擔心得要瘋了!只好打電話報警,把前夫家的地址和電話都給警察,告訴他們我懷疑孩子被虐待,因為孩子打給我,卻不出聲,一定有狀況發生,叫他們趕緊去!」
後來警察去察看了,回報說孩子一切正常,但是警方已經把前夫家列管,會把資料通報給社會局。
這件事情如果社會局干涉後,又會更複雜的!有可能社工評估Nita沒工作、沒經濟能力養孩子,不能把孩子交給Nita,但前夫可能涉嫌虐待小孩,更不能讓孩子留在前夫身邊,孩子就落入社會局手裡。
社會局會把這些孩子安置在「安置家庭」〈Foster family〉,這些家庭可收到每月幾百元的收入,因為協助照顧這個孩子,可是安置家庭也曾出現「虐童」的狀況,而且,這孩子不就等於變成「孤兒」了嗎?
你看,夫妻離婚後,真的後續會發生很多狀況,又是孩子教養問題、又是彼此猜忌問題,孩子夾在中間也多少受到情緒波動。
讀完Nita的故事,會否覺得那個拐跑自己孩子的父親,或許沒有那麼兇殘,會否他也承受太多壓力,才誤入歧途呢?
時至今日,單親已經不是一個社會問題,而是普遍的社會現象。
當我們聽到這麼多單親的個案,得拿出更多同理心、同情心來關懷這些單親父母,非不得已,真的是沒人想當單親父母,絕對是婚姻中有解決不了或忍受不了的事情,才踏上「離婚」的這條路。